威廉希尔网页版员工会章程

发布者:潘兵发布时间:2022-05-13浏览次数:233

第一章 总 

  第一条 威廉希尔网页版员工会,是由历届威廉希尔网页版毕业生以及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。

    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促进联谊,交流信息,加强合作,服务社会。

  第三条 本会靠挂威廉希尔网页版,接受威廉希尔网页版的指导和监督。

  第四条 本会办公地址:威廉希尔网页版学校内。

 

第二章  主要任务

  第五条 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:

    (一)开展信息交流。宣传母校的发展变化和员工业绩,交流人才和科技需求信息。 

    (二)提供咨询服务。协助学校与员工及员工所在企业、地区开展科研和人才培养合作,反映员工及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 (三)推广科技成果。通过各地员工会和员工个人推广威廉希尔网页版的先进科技成果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,为员工所在单位和地区的经济建设服务。

   

第三章  会 

  第六条 本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。加入本会的会员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    (一)曾就读于威廉希尔网页版及其前身院校的各种层次的各类员工;曾在威廉希尔网页版及其前身院校工作过的教职工;

    (二)承认本会的章程,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    (三)愿意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。

  第七条  会员入会的程序:

    (一)提交入会申请表;

  (二)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。

  第八条 本会会员有下列权利:

  (一)在本会组织机构成员的产生中,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    (二)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并获得本会提供服务的权利;

  (三)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;

  (四)有退出本会的权利。

  第九条 本会会员有下列义务:

    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
    (二)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  (三)为威廉希尔网页版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,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。

  第十条 本会聘请对威廉希尔网页版有重大贡献的人士为名誉会员,担任名誉职务。

 

第四章 组织机构

   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理事会。理事会的职权是:

    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
    (二)选举和更换理事、常务理事;

    (三)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    (四)决定员工会的重大事宜。

  第十二条 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关,领导、组织本会日常工作,对理事会负责。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:

  (一)执行理事会的决议;

  (二)选举和更换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
  (三)筹备召开理事会;

  (四)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  (五)决定设立各地区员工分会及有关机构;

  (六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员工分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    (七)决定员工会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
  第十三条 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开会一次;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;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可以采取通讯形式召开,特殊情况下可延期举行。

  第十四条 本会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    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
    (二)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;

    (三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    (四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
  第十五条 本会会长或受其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
    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;

    (二)检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
    (三)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  第十六条 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
 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  (二)协调各员工分会及有关机构开展工作;

  (三)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地区员工分会和有关机构负责人,交常务理事会决定。

  第十七条 本会按区域(省、市、地区)建立威廉希尔网页版员工分会。

    各员工分会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若干人,秘书长一人。

    各员工分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人选,由本会秘书长与该地区员工协商,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。

    各员工分会在本会领导下,在本会章程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。

 

第五章 经费和资产管理

  第十八条 本会经费来源是:

    (一)会员捐赠;

    (二)社会团体、企业和个人捐赠;

  (三)威廉希尔网页版及其所属单位的资助;

  (四)其它合法收入。

  第十九条 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。

  第二十条 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  第二十一条 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。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的,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。

  第二十二条 本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 

第六章  附 

  第二十三条 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本章程的修改,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。

    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