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威廉希尔网页版委员会党务、政务公开实施细则

发布者:潘兵发布时间:2022-05-13浏览次数:256
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公司党务公开工作,结合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第一章     

第一条 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、程序、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。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。

第二条  公司分党委实行党务公开,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、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,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、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,是实践党的宗旨、密切党群关系、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,是加强党内监督、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、建设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必由之路。

第三条 公司党委实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: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尊重党员主体地位,保障党员民主权利,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,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透明度,不断提高公司党委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,为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、促进校园和谐提供有力保证。

第四条  公司党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

(一)发扬民主,广泛参与。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为重点,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,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。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,营造党内民主讨论、民主监督环境,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
(二)积极稳妥,注重实效。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,坚持先党内后党外、因地制宜、先易后难、循序渐进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,原则上都应按照党纪党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员公开。公开内容应真实、具体,公开形式应多样、便捷,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。

(三)统筹兼顾,改革创新。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,相互促进、协调运转。把党务公开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机结合,实现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有效监督。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,不断完善公开制度,丰富公开内容,创新公开形式,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。

第二章  组织领导与保障监督

第五条  公司党委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领导。

第六条  公司党委是学校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,统一组织、协调和指导公司党务公开工作。分党委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

第七条 建立健全公司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

(一)例行公开制度。列入公司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,应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;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,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。公开事项如需变更、撤销或终止,由分党委批准,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制度。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公司党委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。对申请的事项,可以公开的,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;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,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。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
(三)监督检查制度。公司党委推选一名作风正派、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代表,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,对公司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。

(四)信息反馈制度。按照“谁公开、谁负责,谁收集、谁反馈”的原则,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,要认真讨论研究,并根据需要实行再次公开。

(五)考核评价制度。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学院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。适时组织党员对公司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,并及时公布结果。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评价体系中,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,要批评教育,限期整改;情节严重的,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。

第三章  公开的内容、程序和方式

第八条  党务公开的内容

(一)党委的决议、决定及执行情况

执行中央方针政策,上级党组织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;党委的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,任期工作目标、阶段性工作部署、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。

(二)党的思想建设情况

党委开展思想政治工作、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,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。

(三)党的组织管理情况

公司党组织的设置、主要职责、机构调整、换届选举,党员发展、民主评议、评优表彰,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,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。

(四)领导班子建设情况

领导班子职责分工、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执行民主集中制、召开民主生活会,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。

(五)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

干部选拔任用、轮岗交流、考核奖惩,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。

(六)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

听取、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,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,接待来信来访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、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。

(七)党风廉政建设情况

执行廉洁自律规定、落实党内监督制度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。

(八)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

第九条  党务公开的程序

(一)制定目录

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党务公开目录,规范公开的内容、范围,经分党委审定后执行。

(二)实施公开

依照目录进行。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,报公司党委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。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。

(三)收集反馈

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,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。

(四)归档管理

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,并做好管理和利用。

第十条  党务公开的方式

(一)对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事项,通过党内有关会议和文件等方式进行公开。

(二)对校内公开的事项,通过学院内有关会议和文件、党务公开网站或专栏、情况通报会、等途径进行公开。

(三)对社会公开的事项,通过校园网或新媒体进行公开。